【失落秘境】被上帝遺忘的部落~司馬庫斯、巨木群步道一日遊
出發日

【失落秘境】被上帝遺忘的部落~司馬庫斯、巨木群步道一日遊

VDR0000001925/GRT0000004982/PKG3UE0241226
景點照片
  • 行程日期
  • 行程類型
    跟團遊
    聯營團體
  • 交通方式

    巴士

  • 最少成行人數

    6

選擇方案

總額

- -

商品說明

行程特色

這裡沒有水泥叢林,只有翠綠山林,環繞著部落感受人與大自然的和諧關係,被上帝遺忘部落之稱的【司馬庫斯】,是台灣著名的原住民泰雅族部落,擁有「黑色部落」之稱,是全台最後通電的一個部落,因長年交通不便,造就出一個遺世獨立的部落和巨木生態的山川景緻和森林風貌。
被上帝遺忘的部落-司馬庫斯~山林之肺、 深山秘境、 青翠山野。
【巨木群步道】海拔1,600公尺的深山千年紅檜,二十餘棵超過一千年以上樹齡的神木。其中一株最大的神木要二十四名成年人合抱,樹高則約十五層樓高,樹身雄偉,長了兩支幹猶如張開手臂,當地居民稱它為「神木爺」。
【軍艦岩】有如一艘揚帆出航的軍艦巨石。
【櫻花季】2月10日至3月10日。櫻花季管制措施:所有外來車輛僅能憑通行證進入司馬庫斯部落,無通行證者一律不得進入司馬庫斯產業道路。管制期間成行與否依客服人員回覆為主謝謝。

交通參考

此商品行程之交通資訊,需依客服回覆及行程確認單為主。

參考行程

1
台北車站06:30集合出發→路經~宇老觀景台軍艦岩司馬庫斯部落~(司馬庫斯巨木群步道 或 司立富瀑布)→台北車站

  • 早餐:敬請自理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其他說明

  • 聯合服務

    本行程為聯營團體,由易遊網提供旅客服務,東南旅行社執行旅遊行程服務,旅客權益將由易遊網全權保障。
  • 行程包含

    含500萬旅行業責任保險及20萬意外醫療險(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依法限制最高新台幣250萬旅行業責任險)。/交通:豪華九座休旅車 一日來回車資。/贈飲:每人礦泉水一瓶。/服務費:司機服務費 。
  • 行程不包含

    本行程表內未載明之各項開銷、私人消費、建議自費或自理門票及餐食或自由活動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 備註

    【交通安排說明】
    ※本行程搭乘9座休旅車,每車最多可坐到9人(含司機)。
    註1:6人以上即可提供包車到府接送服務。
    註2:指定接送地點限大台北市區,如超過指定範圍需另加價。
    註3:到府接送僅限同組旅客、同一地點;如為散客成團,須配合團體集合地點。
    註4:若包車人數不足6人(1-5人),需另加價,請洽客服。
    註5:車上座位編排將依報到當日自由選位入座,無法事先協助安排車位。
    註6:本行程無安排領隊隨團,旅客須自行聯繫接駁司機,抵達各景點後將自由參觀活動。
    註7:司機人員主要工作為安全駕駛;景點解說、導覽將提供文字書面,請貴賓見諒。
    【國內團體旅遊參團須知&貼心提醒】
    1、本行程每車需滿6人以上即可成行,迷你團不派遣領隊隨行服務,未派領隊隨團,請旅客保持手機暢通聯繫。
    2、本行程司機人員主要工作為安全駕駛,抵達各景點後旅客自由參觀活動。
    3、本行程於出發前7天通知是否成團。
    4、正確行程內容、順序,請以行前之電子行程表或說明會資料為準。
    5、行程將會視情況(如季節、預約狀況、觀光地區休假)調整。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6、為顧及旅客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在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要求必須團進團出,不可延回。
    7、若有住宿安排,房型以二人一室/二張單人床為主,如有其他需求,房況與價差以各飯店回覆為準。
    8、兒童佔床定義為6足歲以上至12歲以下;兒童不佔床限6歲以下,含交通座位但不含飯店搭配之餐飲項目,惟各飯店兒童佔床及用餐身高定義不一,如有超過現場規定請自行加購。嬰兒定義:2歲(含)以下僅含保險作業費。
    9、行程表內行車及停留時間僅供參考,實際行程會因路況或節假日景區尖峰影響而有所調整。
    10、行程中敬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恕不予退費。
    11、出團時請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等證明文件,以備不時之需或於優惠票價查驗時使用。
    12、如遇颱風、地震、豪雨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而無法成行,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
    13、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參與行程,若經發現本公司有權利拒絕旅客上車。
    14、旅客如已繳付訂金,將由業務人員與您進行國內個別定型化契約書之簽署。旅客不得主張變更或取消本行程,如旅客任意取消或變更本行程者,旅客已繳納之預約訂金恕無法退還或要求本公司為其他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