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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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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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組合 | 房型/剩餘人數 | 成人價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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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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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房 餘40位 | 3,999元 | |
單人房 餘40位 | 5,399元 |
聯合服務 | 本行程為聯營團體,由易遊網提供旅客服務,喜鴻旅行社執行旅遊行程服務,旅客權益將由易遊網全權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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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參團須知與相關提醒*請詳列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以利保險作業。 *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團費繳交期限:以客服人員回覆為準。 *出發前七日複核名冊,發給報到通知單,如三日前未收到,請來電告知。 *此行程為合車制出團;所使用車型車款將依照當日出發報名人數調整。 特殊需求及溫馨叮嚀.本商品依出發人數調整使用車輛,敬請見諒。 2.旅客搭車時間去程及回程請準時,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狀況而訂,無旅客時將不停靠。 3.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請見諒。 4.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負責。 5.嬰兒定義:限制為2歲以下。《僅含保險費用》 老人定義:限制為65歲以上。 兒童定義:12歲以下且限制身高140cm以下之兒童。 兒童不佔床定義:2歲以上且限制身高110cm以下之兒童。 *若因實際出發後兒童身高超出上述限制規定,將於現場補足實際產生之費用。 6.素食/特殊餐食嘉賓請務必告知備註。 7.請攜帶防晒用品。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 8.若遇天氣不佳或航班更改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9.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遲到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旅遊費用不予退還。 10.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遊覽車車(船)位之編排,依起始地當天旅客報到之先後順序排隊劃位,如非起始地上車(船)之旅客,將由各地上車(船)之順序,依續安排座位,恕無法事先保留座位,如有老弱婦孺及行動不便者,將由領隊(或相關服務人員)事先安排,敬請旅客體諒。 其他相關資訊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民國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 將依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