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成行】淡季漫遊菊島之美|澎湖機加酒自由行3日
出發日 2026 / 11 / 02 (一)

【2人成行】淡季漫遊菊島之美|澎湖機加酒自由行3日

VDR0000001943/26TWKMZGB03K/PEH03AC26N02K01
景點照片
TWD
6,800 起
  • 行程日期
    2026 / 11 / 02 (一)
    2026 / 11 / 04 (三)
    3 天
    其他出團日
  • 行程類型
    2人成行
    聯營團體
  • 交通方式

    巴士

  • 最少成行人數

    2 人

  • 可報名人數

    10 人

選擇方案

選擇房型/人數
  • 四人房
    餘10位
    6,800/每成人
  • 三人房
    餘10位
    7,000/每成人
  • 雙人房
    餘10位
    7,300/每成人
總額

- -

商品說明

行程特色

澎澄飯店福朋喜來登飯店
2026/10/01~2026/10/31 2026/10/01~2026/10/15
週日至週四週五至週六 週日至週四週五至週六
兩人一室8300/位9500/位兩人一室9100/位10300/位
三人一室8000/位9200/位三人一室8800/位10000/位
四人一室7800/位9000/位四人一室8600/位9800/位
2026/11/01~2027/02/28 2026/10/16~2026/10/31
週日至週四週五至週六 週日至週四週五至週六
兩人一室7300/位8500/位兩人一室8600/位9800/位
三人一室7000/位8200/位三人一室8300/位9500/位
四人一室6800/位8000/位四人一室8100/位9300/位
2026/11/01~2027/02/28
週日至週四週五至週六
兩人一室7600/位8800/位
三人一室7300/位8500/位
四人一室7100/位8300/位

⭕團費包含 立榮航空/華信航空 高雄-澎湖 來回機票 (機票為優惠票恕不指定航班時間,無特殊票種優惠) 住宿*2晚(含早餐) 機場-車行 來回接駁 贈送 48小時機車(兩人一部) 旅行業責任保險 250 萬暨 20 萬意外險。❌費用不包含 行程表上未表明之各項開支,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 純係私人之消費:如飲料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專案注意事項 本專案行程需 2 人以上 方可成行。 本專案訂房為連續住宿兩個晚上,不接受更換旅宿入住之請求。 本專案 需請先行預付全額作業金,訂位未成功時則可全額退費。 本專案旅遊之機票及住宿不可分開使用,且不可轉讓;凡機票或住宿或其他等一經使用,其他未使用部份無退費價值。 本專案行程之專案機票,限當日當班使用,不得簽轉、退票,不得更改航線,並請遵守機票之使用規定。


飯店安排

  • 方案 1
    依客服及行程確認單回覆為準
    依客服及行程確認單回覆為準

交通參考

此商品行程之交通資訊,需依客服回覆及行程確認單為主。

參考行程

第 1 天
高雄小港機場✈️澎湖馬公機場→全日自由活動

  • 早餐:敬請自理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依客服及行程確認單回覆為準或參考其他住宿方案

第 2 天
暢遊菊島

  • 早餐:民宿早餐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依客服及行程確認單回覆為準或參考其他住宿方案

第 3 天
全日自由活動→澎湖馬公機場✈️高雄小港機場

  • 早餐:民宿早餐

  • 午餐:敬請自理

  • 晚餐:敬請自理

溫暖的家

其他說明

  • 聯合服務

    本行程為聯營團體,由易遊網提供旅客服務,五福旅行社執行旅遊行程服務,旅客權益將由易遊網全權保障。
  • 備註

    ☆70歲以上單獨旅行,行動不便,健康提醒。
    以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同團其他團員之旅遊權益等考量,凡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或身體狀況,已較不適合旅遊,仍執意出遊之貴賓,需有家人或友人同行,方接受報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團體機位航空公司有權調整班次及時間 最終依照說明會資料為準 敬請見諒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2人(且須為開立全票),未達最低人數時敝公司將於出發前七日告知貴賓辦理解除契約與退費或更改旅遊日期。

    不可抗拒之力應變規劃:
    (1)旅遊出發前三天:1、成立緊急應變中心,決定是否繼續成行。 2、提出適當之延後出發日期。3、通知全體團員並告知延後之日期。
    (2)出發當天-若遇不可抗拒之天災等情事(如濃霧等因素)影響飛機起降時間:1、在機場成立緊急應變中心(由送機人員現場擔任協調工作) 。2、須依規定在機場繼續等候起飛時間。3、若有不想等後想直接取消行程者,現場指揮官會告知取消可能產生的合理行政 手續費用問題(含機位、住宿、交通費)。4、若確定飛機不起飛狀況下協助貴賓返回出發地(費用由貴賓給付)或協助更改其他旅遊路線。
    (3)出發後:1、抗拒之天災等情事(如風浪等因素)影響離島開船時間或返台交通,船票費用產生退費問題回補至用餐品質及變更飯店的房價差。2、若因不可抗拒之力而飛機無法返台而更改機場返台時產生之交通費由貴賓負擔。3、若產生滯留於馬祖敝公司立即協調當地住宿並協助返台交通工具之服務相關費用並實報實銷敬請貴賓現場給付。

    ☆配合依班機時間不同及各展館休館日期,行程或餐食次序若有變動,以當地接待為主;若因航班因素導致餐食數需增加時,可提供代訂餐食之服務或自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行程報價期間,若行程內容價格調整,恕不另行通知。報名參加時敬請再次洽詢本公司業務專員。
    ☆出團前若遇天候因素,航班仍正常起降時,旅客認為有生命安全之虞者,旅客可解除契約,但應按旅遊費用百分之五補償本公司;如本公司有實際損失之費用時(如已開立機票..等),仍需由旅客賠償。 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但應繳交已處理費用,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
    一、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五、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取消所產生之作業費用超過扣%費用,依實際費用收取。